寫在香港|當興趣變成職業

1.4.17


小時候被問到「你的志願」,大部份人心裡尚未有定案,都會說「把興趣變成職業」,是為人生的圓滿。創作往往都會與興趣掛勾,長大後接觸了社會,每當有人聽到你的職業是跟創作有關,都一定會投以羨慕的眼光,或許錢賺得不多,但能夠在商業型社會中堅持靠創作來開飯,本身就好像有種個性的光環。

因為工作的關係,經常接觸到來自不同界別的人士,當中包括很多被社會標籤為追夢的熱血青年,令人驚訝的是,他們大多不認為「興趣變成職業」是一件絕對美好的事。




含糊的偽命題/

事實上,把興趣變成職業是一個含糊的偽命題,同樣一件事,只要進行的心態和模式由興趣切換至工作,本身的意義就已經改頭換面。

曾經看過一篇介紹日本陶瓷職人的報道,一個每週生產上百個瓷器的陶藝家,坦言「我最討厭的事是陶瓷」。無他,曾經也是愛陶藝之人,但當興趣滲透了工作的雜質,無可避免地變得市場導向,扭轉變質的掛名創作,不過只教人苦不堪言。終有一天,創作熱情燒燼,剩下效率生產,一重重的妥協,磨滑不完美得很美的稜角,只因賣不到好價錢。可悲的是在旁人眼中,這個故事的標題大概會是「熱血職人將畢生獻給陶藝」,美好得賺人熱淚。

不止日本,香港也有很多類似的故事。早前訪問過一位香港陶藝老師,三個女生聯手創立品牌,先後入主藝術大樓又開辦工作坊,教學長做長有。閒聊間,女生們卻誠言「賺到錢,卻失去了自由。」以往尚未成名,甚麼都能試,甚麼都敢做,反正輸得起。後來個別陶瓷班反應突出,為延續人氣,只能不斷開辦同類型的工作坊,一整年來都只做同樣的瓷器,收入是穩健上升了,但個人成長卻停滯不前。



文字二條通/

你說工作與興趣不能清晰區分嗎?可能,但很難。現實中無法兼任的例子多得令人氣餒,也許藝術家也有凡人的心,無法分心為口奔馳之餘同時專注創作,賺回來的錢,原來都是把創作時間和空間犧牲而換來的。

回過頭來,我好像也在不經不覺間,把寫作化成自己的職業。當初有人勸退我,說寫作跟幸福一樣有限額,工作上用盡了,休假時就失去執筆之動力。至今仍不能辯證這個說法的真偽,也許有人一天24小時都可以做同一件事而不膩。但對一般人而言,生活還是需要不同的段落和經歷來調劑,尤其是強烈需要靈感和故事題材的文字創作,就更加有出外探險旅遊的必要。

現在的我,坦然接受兩者相衝的事實,但興趣不一定會被工作完全取代。以寫作為例,只要文體不同,即使同樣是撰文,工作以外也能找到下筆的動力。就像是工作需要經常出外採訪,閒時就把私人旅遊的見聞寫下來。從別的渠道出發,也從別的角度切入,好像就能清晰分隔公私兩者的共同性。未知其他文字創作人又有沒有這份體會?

村上春樹自傳式隨筆:《身為職業小說家》(2016年出版)

身為職業XXX家的自處之道/

想起早陣子斷斷續續看了村上春樹的自傳《身為職業小說家》,當中他就提到持續創新、挑戰自我的關鍵作用。「經常可以繼續懷著向新境界挑戰的鬥志,畢竟對於從事創作的人來說,是很重要的事。如果只安靜定在一個位置,一個場所(意義上的場所)的話,創作慾望的鮮度就會降低、衰退,最終消失。」──《第十一回:到海外去。尋找新邊境》。我不敢斷言,把興趣化成事業之餘仍能持續保質的例子是否絕對不存在,但從自身以及身邊人物的經驗上,往往都只有創作讓步予生存需要。

我突然想起身邊有一位文人,她直言自己的文字「無用於世」,一早就明白自己不能「賣字」為生,創作只能是創作,沒有歧義。或許她早已把世事看得透徹。最近她正在物色一個旅居寫作的地方,或法國,或台灣,讓她暫且離開香港這個鬧市,寬容地預留一年半載給自己認真寫作,不求效率,只望過程愜意,成品才能稱得上是對得起自己的初衷本心。

我一直都很欣賞這些人的視野,他們堅持追夢的形式與世道也許不同,未能、亦無需每每出現商機就華麗轉身成創業者。就讓興趣單純作為一門興趣來「養」,偶爾沉迷,偶爾疏懶,沒有生存的脅迫,更沒有市場的導向,喜歡寫在紙上就寫到世界盡頭,無需為誰而踏上雲端追逐數字遊戲。

只有緊握創作的主導權,即使工作如何無止境地浸淫於銅臭,下班後,你仍有一片淨土來放鬆釋放。或許,這才是寫在香港的生存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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